1.幼儿园在后勤管理处及南岗区教育局领导下,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、方针、政策,坚持科学管理,依法办园,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和决定,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,对幼儿实施德、智、体、美全方面发展的教育,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。
2.全心全意为学校年轻教职工(家长)服务,为学校年轻教职工(家长)解除后顾之忧。
3.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,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,为儿童提供健康、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。
4.遵循《3—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》要求,合理组织幼儿一日生活活动和其它活动,促进幼儿体智德美等和谐发展,全面实施素质教育。
5.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、卫生保健制度,保证幼儿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。
6.负责加强人防、物防、技防建设,按要求设置隔离栏、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,配备专职保安、一键式紧急报警,确保视频监控装置配备和封闭化管理全面达标。
7.负责为幼儿创设开放、多样的区域活动空间,提供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丰富玩具、操作材料和幼儿读物,支持幼儿自主选择和主动学习,激发幼儿学习的兴趣与探究的愿望。
8.负责学校职工适龄子女的招生、教育、安全、服务等相关工作;
9.负责幼儿园教职员工的选拔、聘任、调配、考核等工作;
10.负责幼儿园日常行政管理、家长信访接待、上级监督检查的相关工作;
11.完成后勤管理处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联系方式
园 长:86390957
8639096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