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障维修科职责(简称:维修科)
发布人:张大为  发布时间:2024-05-19   浏览次数:645

1.负责学校各类公共设施和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;

2.负责学校水、电、气、暖故障的急修抢修工作;

3.负责学校水、电、气、暖公共设施和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;

4.负责学校水、电、气、暖等能源的使用、管理和节能减排相关工作;

5.负责学校水、电、气、暖相关的维修工具、维修零件和维修物资的安全使用工作;

6.负责学校压力管道、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;

7.负责学校防灾减灾中水、电、气、暖的基础保障工作;

8.负责学校维修改造项目的计划和组织实施相关工作;

9.负责学校各类会议活动的水、电、气、暖的供应保障工作;

10.负责全校师生的维修保障服务工作;

11.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     联系方式

     科    长:86390939

     副 科 长:86392268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8639607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