幼儿园工作职责
发布人:后勤管理服务中心  发布时间:2021-03-12   浏览次数:2008

 

 一、幼儿园在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及南岗区教育局领导下,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、方针、政策,坚持科学管理,依法办园,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和决定,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,对幼儿实施德、智、体、美全方面发展的教育,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。

 二、贯彻幼儿教育法规、传播科学教育理念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、培训师资,努力做到让家长满意、学校满意、社会满意。

 三、全心全意为学校年轻教职工(家长)服务,为学校年轻教职工(家长)解除后顾之忧。

 四、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,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,为儿童提供健康、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。  

 五、遵循《3—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》要求,合理组织幼儿一日生活活动和其它活动,促进幼儿体智德美等和谐发展,全面实施素质教育。

 六、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、卫生保健制度,保证幼儿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。

 七、充分利用学校和社会的资源优势,面向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宣传、指导等服务,促进家庭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。


 联系方式:

 园  长:8639095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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